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张福安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郑永东同志所作的《关于全县公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公安工作开展扎实,破案打击力度较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内部管理规范有序;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警容警纪不断改进;服务经济效果明显,专项行动开展较好。扭转了我县公安工作前些年在全市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值得充分肯定。会议通过表决同意通过该《报告》。会议指出,我县公安工作还存在治安形势不容乐观、执法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队伍管理有待提高、基层所办公条件有待改善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的宣传力度。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和打防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宣传防范,教育挽救违法犯罪人员。要把执法的过程演变为普法的过程,做到执法一个,教育一片,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努力营造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二要加大公安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依法执法、先进典型、优秀事迹、服务群众等要大力宣传,用正能量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营造关心警察、支持警察、爱护警察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违法犯罪的力度。一是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震慑各种暴力违法犯罪;二是要切实加大治安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发生;三是要针对治安案件高发态势,及早研究部署,做到未雨绸缪;四是要加大缉毒禁毒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不断强化缉毒人员的管理工作,以减少侵财性犯罪的源头。
(三)进一步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警务室的作用,做到重心要向前移,重点要下沉。要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掌握社区民意,把一些影响一方稳定的苗头性事件,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要统筹规划,加大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监控设施投入,力求做到防控无缝隙,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大对无理上访的处置力度,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管控办法,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性。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县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要有计划地抓好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基层所室的办公条件。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警务装备配置,提高警务建设科技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要继续抓好宗旨意识教育,提高干警的敬业精神,增强为民服务理念;二是要继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大新民警、协勤、校保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努力提升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四是要加强廉洁从警教育,确保秉公执法;五是要制定和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巩固和稳定公安队伍。
(六)进一步加大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力度。针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群体性纠纷等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排查掌握情况,及时做好化解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初始阶段。对少数提出无理要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甚至殴打企业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及时处理。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水务局局长谢成洪同志所作的《关于全县水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市上有关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大水利投入,强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水利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改革,水利工作成绩显著,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通过表决同意通过该《报告》。会议指出,我县水利工作仍然存在工程性缺水严重、城乡安全饮水欠账大、防汛抗旱基础薄弱、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为此,会议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宣传贯彻水利法律法规。要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涉水法律意识,加大防洪、水土保持等水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水案件,切实增强依法兴水治水意识。
(二)切实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准确把握中央宏观政策,抓住水利大发展的机遇,及时调整水利发展规划。加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力度,落实专门的班子争资引资。继续整合使用好各项涉水资金,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加大融资力度,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千方百计解决水利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全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要把水源工程、城乡安全饮水工程、城乡防洪工程、城乡治污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水利建设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快龙虎、凤升水库前期工作力度,力争年内有一处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大宗物资采购规定,聘请受益对象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把水利工程真正建设成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