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曹天明院长所作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3年的工作,同意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 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公正司法水平,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