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4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